廉政平臺Integrity Platform
廉政平臺架構

廉政平臺架構圖完整說明:
公務員、工程主辦機關、工程會、審計部門、檢察機關、廠商、民眾(廉政志工、村里平臺、NGO)
平臺目標
建構優質尊嚴工作環境
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事件諮詢及登錄。
妥處誣控濫告案件,為同仁洗冤白謗。
保護同仁及廠商免於受暴力威脅。
妥處誣控濫告案件,為同仁洗冤白謗。
保護同仁及廠商免於受暴力威脅。
結合發揮監督外控力量
建置「村里廉政平臺」及「廉政志工」,結合NGO團體及民意機關,以民間力量監督工程施作,協助及早發現缺失,透過廉政署平臺謀求改善解決。
協助工程如期、如質、無垢完工
協助工程主辦機關建立公開透明採購制度。
協助工程主辦機關妥處申訴案件。
結合機關內控機制,善盡監辦稽核職責。
協處陳情請願事件,避免工程延宕。
協助工程主辦機關妥處申訴案件。
結合機關內控機制,善盡監辦稽核職責。
協處陳情請願事件,避免工程延宕。
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平臺簡介
一、背景目的
為了守護我國重要公共建設品質,提供人民優質的生活環境與提升國家競爭力,行政院責成法務部於105年函頒「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實施計畫」,要求廉政署以有限的人力,配合機關首長需求,針對國家重大建設、重要採購案,成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以下簡稱採購廉政平臺)。
採購廉政平臺為機關建立跨域溝通的管道,讓檢察署、廉政署及調查機關參與重大建設案件的辦理過程,並引入專業機關(如工程會)及外部專家學者、公民團體的參與,也秉持資訊透明公開的精神,藉此排除外部勢力的不當干預,營造公務員勇於任事的環境,讓機關首長、公務同仁能安心、專心地為國家領航。
二、四大內涵
跨域合作、公私協力、行政透明、全民監督

三、具體作法
-
跨域合作:
建立採購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如:檢察、廉政、調查、工程會、審計部等)及公民團體(如:台灣透明組織或相關環保團體)、專家學者、廠商與民眾間跨域溝通的管道,藉由辦理公開宣示儀式對外展現決心,讓外界知悉檢廉團隊的參與,並藉由召開聯繫會議或座談協商等方式,提供專業建議。
-
公私協力:
與檢察、廉政、調查、工程會、審計、職安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民團體、專家學者、廠商、利害關係人及各界交換意見,取得反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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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透明:
由機關建立專區、網頁或透過媒體報導等多元管道,將得公開之採購文件、辦理進度、案件釋疑或廉政倫理事件等資訊登載、揭露,使民眾、廠商或利害關係人皆能得知資訊,進而提出意見。
-
全民監督:
持續優化已公開資訊,增進民眾監督之可及性;以問卷調查或座談會、說明會等措施,收集民眾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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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採購秩序措施:
整合機關具稽核職能單位,強化內控檢核機制;研編教材,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就各階段應注意事項進行宣導。
四、功能效益
- 對國家及政府:提升政府施政效能,守護國家重大建設。
- 對公務員:建構優質公務環境,使公務員勇於任事。
- 對廠商:維護廠商合理權益,使廠商能專心履約。
- 對民眾:全民共同參與監督,享受完善施政建設。
五、未來展望
為擴大廉政平臺正面效益,發揮積極興利功能,廉政署將順應開放政府公共治理的國際潮流,參照「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所倡議「透明」、「參與」、「課責」的精神,持續配合機關首長推動國家重要公共政策成立採購廉政平臺,並精進採購廉政平臺公私部門的參與機制,活化平臺案件資料的串聯及運用,加強行銷平臺典範案例。
「高雄國際機場新航廈工程廉政平臺」實施計畫
一、緣起
為使高雄機場符合行政院107 年2 月核定「高雄國際機場2035
年整體規劃」內容,以「南部地區區域性國際機場」、「新南向政策發展基地」、「低成本航空發展基地」及「服務東部及離島地區之國內幹線機場」定位持續積極發展,藉以擴增高雄機場旅客服務能量,提升服務品質及運作效率,並強化機場對外競爭力,帶動南部地區整體發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下稱本局)依所核定規劃辦理「高雄國際機場新航廈工程第一期建設計畫」(下稱本計畫)各期分項工程,本計畫內容前業於110
年11 月26 日奉行政院原則同意,並於112 年2 月3 日准予依核定本辦理,本計畫經費核定新臺幣(下同)434.64 億元(合併未來本計畫第二期經費核定計畫總額共計約880.8 億元)。
本計畫內容及經費經行政院核定後,計畫內各項工程採購陸續進入規劃設計、招標、評選階段,因本計畫總經費龐大,各標案多屬巨額採購,且須兼顧施工難度,並維持機場正常營運、生態環保等相關議題,為守護本局重要公共工程之品質,使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順利完成,期藉由廉政平臺機制,協助檢視廉政風險因子,以資訊透明公開為原則,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參與,排除舞弊干擾,降低外界疑慮,確保同仁勇於任事,順利完成高雄國際機場新航廈工程。
二、依據
- 行政院函頒「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 法務部111 年11 月25 日法廉字第11105006120 號函頒修正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實施計畫」及111 年4 月29 日法廉字第11105001890 號函頒「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分級開設原則」。
三、目的
為避免本計畫之採購案件有招標瑕疵、工程延宕、履約爭議、利益交換及不當外力干擾之情事,爰規劃辦理「高雄國際機場新航廈工程第一期建設計畫」機關採購廉政平臺,以跨域結合法務部廉政署、檢察、調查機關、交通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及專家學者等,從法規面、制度面、執行面提供專業意見,作為本局辦理相關採購之參考,並排除不當干擾,防範弊失發生,建立乾淨及透明的作業環境,以順遂推動國家重要公共建設。
四、實施期間
自核定設置起至本計畫(第一期)所有工項完工(配合本計畫調整期程)。
五、廉政平臺架構
- 指導機關:交通部、法務部廉政署。
- 主辦、執行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局屬高雄國際航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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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編組:
- 召集人:本局局長,綜理本計畫廉政平臺事務。
- 副召集人:本局副局長,襄助本計畫廉政平臺事務。
- 執行秘書:本局主任秘書,統籌執行本計畫廉政平臺相關事務。
- 副執行秘書:本局場站工程組、航站管理組組長、政風室主任及高雄國際航空站站主任,襄助執行本計畫廉政平臺相關事務。
- 秘書單位:依計畫執行階段,由本局及高雄國際航空站政風室擔任,負責規劃協調各階段本廉政平臺相關運作事宜,並簽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核定各階段工作小組成員。
六、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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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資訊公開,強化行政透明:
於本局及高雄國際航空站官方網站設置「高雄國際機場新航廈工程第一期建設計畫」廉政平臺專區,將相關工程計畫背景、規劃過程、工程進度、案件釋疑及相關會議紀錄等資訊公開於專區,並依執行進度即時更新,俾供外界瞭解本工程計畫,增進民眾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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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聯繫會議,促進意見交流:
藉由召開聯繫會議(原則每年至少召開1 次,必要時視需要得增加召開次數),並由工程執行單位就計畫內標案規劃及工地執行現況及進行專案報告,定期追蹤進度與執行現況;另視需要邀請相關業管機關(如地方政府、工程會、檢察、廉政、調查或警政等機關)進行討論及意見溝通,俾發揮預期功效,協助本案工程計畫順利進行,具體措施如下:
- 依計畫推動階段,由工程執行機關定期召開,並由秘書單位協調辦理會議籌備相關行政工作。另於施工階段召開之聯繫會議,原則由副召集人或執行秘書主持。
- 工作小組成員應就轄管業務,指派專人蒐整及處置,並於聯繫會議中摘要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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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會議:
- 當前計畫執行進度、所遇困境及爭議問題。
- 機關同仁於執行職務所遭遇請託關說、誣控濫告、暴力威脅及不理性民眾行為等不當外力干擾因素與預防對策。
- 工程執行機關對工程之內控執行情形及發現問題。
- 工程相關之外界輿論壓力及民眾或各利益團體之陳情請願事項。
- 其他與工程相關之重要事項。
- 聯繫會議應做成會議紀錄,並於簽奉核定後,公開於本計畫廉政平臺網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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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機關內控,強化風險控管3. 落實機關內控,強化風險控管:
配合採購時程,由政風單位參與採購案招標程序、履約管理、施工監造、估驗計價、契約變更、驗收結算等各階段作業情形,充分瞭解採購案件進度及相關資訊,俾利機先掌握可能之風險因子。妥善運用現行之採購稽核、品管制度、工程督導等相關機制,防止風險發生或擴大,以確保施工品質;工程計畫執行期間,廣蒐民情及媒體報導、民代關切及民眾反映意見,妥適處理回應陳情請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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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治觀念,辦理廉能宣導:
為加強機關執行履約管理同仁、承商及監造單位等相關工程人員正確法治觀念,以及對契約責任之瞭解等,得不定期邀請主管機關、檢察機關或專家學者進行法律實務、工程倫理等相關教育宣導,增進機關執行履約管理同仁及廠商工區現場施作等人員,瞭解採購各階段可能涉及之廉政風險與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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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公私協力,召開廉能座談:
適時舉辦廉政交流座談會,邀請廠商、相關業務機關代表及利害關係人參與,說明工程計畫之辦理進度及施工需求及成立廉政平臺之概念及作法,俾利與會者瞭解,並提供意見交流機會,作為工程施作及履約管理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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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執行廉政倫理規範:
機關執行履約管理單位與同仁,遇有請託關說、廠商飲宴餽贈情事,應依規定向本局或高雄國際航空站政風單位報備登錄,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若工程履約過程涉及不法疑慮,由政風單位即時釐清原委,依循廉政體系通(陳)報,必要時協請檢、調、廉機關依法予以調查偵辦。
七、預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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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資訊透明公開,形塑優質工作環境:
落實資訊透明公開,藉由機關採購廉政平臺機制,邀請轄區之檢察、調查及廉政等機關參與,減少工程施作期間黑函檢舉等情事發生,保護機關同仁及廠商免受不當外力之干預,減少不法情事發生之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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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外部監督力量,降低工程採購爭議:
透過廉政平臺,使民間與司法力量得以協助監督重大公共工程招標採購、工程設計、施工及履約管理等各階段辦理情形,增進民眾之信賴與瞭解,降低外界對工程之質疑,避免爭議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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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跨域整合機制,協助工程順利完成:
藉由廉政平臺建立跨域溝通管道,促進行政與司法積極合作,結合機關內控機制,善盡監辦稽核職責,俾便及早發現缺失,妥善處理解決,並以定期集會、交流座談,相關業務機關、廠商、利害關係人得以提供意見,增進公私協力並維護廠商、民眾合理權益。
八、 經費來源
計畫執行所需經費,由主辦或工程執行機關於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 獎勵措施
- 執行本計畫相關工作小組,如績效卓著者,得視其效益性、創意性及貢獻程度…等事由,對主辦有功人員或協辦人員,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予以敘獎。
- 配合執行本計畫相關單位,得視參與同仁投入心力,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核予適當之獎勵。
十、其他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